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www.51df1f.com)訊 攜帶證件,親自往返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城市,或是委托異地朋友代辦……許多車主都經歷過處理異地交通違法記錄的麻煩。但從6月20日起,安徽即可實現非現場交通違法跨省異地處理。
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公安部修訂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違法處理程序共有6個變化,其中一項就是交通違法行為人可以跨省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
以往機動車駕駛人只能在交通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5月1日起在湖南、廣西、四川、貴州、云南,6月底在全國范圍內,機動車駕駛人對交通違法行為事實無異議的,既可以選擇在違法行為發生地處理,也可以選擇在發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門接受處理,行政處罰按照發生地的處罰標準執行。
“假如現在有江蘇車主在上海違法行車被‘電子眼’抓拍后,來合肥辦事,就能順便在合肥交管部門的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行為了,大大方便了車主。”安徽公安交警部門有關人士舉例說。
記者 徐越薔